她被冠以“贱奴”这个名字,已经十二年了。
宋怀仁不断地打压她,辱骂她,几乎每天都要给她洗脑,目的就是要让她忘掉自己的姓名。最好能彻底忘掉自己是谁,从而被宋怀仁改造成一个全新的、实实在在的贱奴。
实际上,这个法子还是有效果的。至少到如今,温久已经忘记“温”字怎么写了。
她只记得一个“久”字。
因为“久”字笔画少,且她对这个字,有很深刻的印象,绝大部分是因为记忆中的那个说长大了要给她种玫瑰的男孩。
小时候的温久不爱写字,尤其写自己的名字时,总是歪歪扭扭的,有的时候她还偷工减料。总共就两个字,要么“温”字偏旁部首离家出走,要么“久”字缺胳膊少腿。
温母为了这个,没少操心。她自己是书法家,温父也写得一手好字。两个强基因组合在一起,却生出了一个不爱写字的女儿。
幼儿园的时候,温久接触的汉字越来越多。
她那个时候,总是把数字“九”,和自己名字的“久”弄混。
有一段时间,她就把自己的名字“温久”写成了“温九”。
学校的老师都喊她九九,还打趣问她是不是在家排行老九。
于是,九九这个称号,就这么来的。
记忆中的那个男孩,也是这么叫她。
九九,九九……
他天天跟在温久屁股后面,喜欢温久喜欢得不得了。
温久的妈妈和他的妈妈是好朋友,幼儿园的那段时间,他们经常见面。
后来忽然有一天,那个男孩不见了。
温久从妈妈那里得知,男孩的妈妈得病了,很严重的病,需要去国外疗养。
从那以后,温久很少见到男孩。
过了一个冬天厚,温久上小学了,她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男孩。
妈妈告诉她,男孩陪着他的妈妈去国外养病了。
温久靠在母亲温暖的怀里,仰起小脑袋问:“那他什么时候回来?”
母亲叹了口气,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小脑袋,“不知道。可能很快,也可能……永远不会回来了。”
温久蹙眉,“他会回来的!”
“?”
“因为他说过,他会给我种满院子的玫瑰。”温久天真地以为,诺言终会兑现。
可是十二年过去了,她再也没有见过他。
她想,或许他已经在国外结婚生子,或许早已把儿时的随口承诺忘记了,或许把她这个人也忘了。
程淮很像那个男孩,阳光、温暖。
但是温久知道,他不是他。
温久握住程淮的手,将他的掌心翻转朝上,伸出一根食指,在他掌心里写下一个字。
“久?”
这个字笔画不多,程淮一眼就认出来了。
“这是你的名字吗?那你姓什么?”
温久的食指再次落在他手心里,她想写温字,却大脑一片空白。
她不记得了。
一点都不记得了。
温久把手缩回来,失落地摇了摇头。
“你忘记了?”
温久点头。
程淮安慰她,“没事。有名字就挺好了,我以后叫你小久吧?可以吗?”